摘要:IEC標準為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是世界上成立蕞早蕞權威的非政府性國際電工標準化機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ECOSOC)的甲級谘詢組織。 |
IEC61000-4-2 標準是國際電工委員會所頒布的一個基礎性標準, 它適合於各種電氣與電子設備作電磁兼容性的測試 ,IEC61000-4-2 對應國內標準是GB/T 17626.2。
本標準規定電氣和電子設備遭受直接來自操作者和對鄰近物體的靜電放電時的抗擾度要求和試驗方法,還規定了不同環境和
安裝條件下試驗等級的範圍和試驗程序。
本標準的目的在於建立通用的和可重現的基準,以評估電氣和電子設備遭受靜電放電時的性能。此外,它還包括從人體到靠近關鍵設
備的物體之間可能發生的靜電放電。
一、試驗的實施
試驗應按照試驗計劃,采用對受試設備直接和間接放電的方式進行。它包括:
——受試設備典型工作條件;
——受試設備是按台式設備還是按落地式設備進行試驗;
——確定施加放電點;
——在每個點上,是采用接觸放電還是空氣放電;
——所使用的試驗等級;
——符合性試驗中在每個點上施加的放電次數;
——是否還進行安裝後的試驗。
為了製定試驗計劃,可能需要進行某種調查性試驗。
二、試驗結果和試驗報告
本章給出了對本標準有關的試驗結果的評價和試驗報告的指導性原則。
由於受試設備和係統的多樣性和差異性,使得確定試驗對設備和係統的影響變得比較困難。
若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產品技術規範沒有給出不同的技術要求,試驗緒果應該按受試設備的
運行條件和功能規範進行如下分類:
1.在技術要求限值內的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暫時降低或喪失,但能自行恢複;
3.功能或性能暫時降低或喪失,但要求操作人員幹預或係統複位;
4.因設備(元件)或軟件的損壞或數據的丟失而造成不能自行恢複至正常狀態的功能降低或喪失。
設備不應由於進行本標準規定的試驗而出現危險或不安全的後果。
驗收試驗時,試驗程序和試驗結果的說明必須在專門的產品標準中加以描述。
一般地,如果設備在整個試驗期間顯示其抗幹擾度,並且在試驗結束後,受試設備滿足技術規範中的功能要求,則表明試驗合格。
一、產品簡介:
AOTSI-0220C靜電放電發生器是東莞澳騰斯儀器有限公司研製的一種在性能上完全滿足IEC61000-4-2和GB/T17626.2標準要求的測試儀。其蕞大靜電放電電壓可以達到20kV,足以覆蓋標準中蕞嚴酷等級的靜電電壓要求(第4級氣隙放電的靜電電壓要求為15kV),同時適用於更多的應用領域以及未來新標準的要求。所以AOTSI-0220C靜電放電發生器可用於絕大多數電氣與電子設備的靜電放電試驗,而且可以保證試驗的可比性和再現性。靜電放電發生器主要模擬帶電的人體或器物對設備幹擾及破壞情況,用於評點電子設備抗靜電破壞的能力。
二、滿足試驗標準:
IEC61000-4-2 ;GB/T17626.2;GJB128A;GJB1649;GJB548A;GB/T19951;IEC 61000-6-1;IEC 61000-6-2;IEC 61326;IEC 61340-3-1;EN 61000-6-1;EN 61000-6-2;EN 61326;ITU-T K.20;ISO 14304;Bellcore GR-1089-CoreANSI/ESD STM5.1;ANSI/ESDSTM5.2;IBC747-1;JEDEC EIA/JESD22;MIL-STD-750;MIL-STD-883E/F;ISO10605 ;ISO14304 ;GR 1089
三、主要技術參數:
1、輸出電壓:0.1~20.0Kv±5%
2、電壓極性:正或負
3、觸發模式:SINGLE單次;COUNT按設定的放電次數放電;20pps20次/秒;
4、測試功能:內置IEC等級,
5、放電模式:接觸或氣隙;放電間隔:0.05~9.99s(當20pps模式下,放電間隔為0.05s)
6、計數器:1~9999(用於放電次數計數)
7、放電電容:150Pf±10%(標準配置;特殊要求可定製)
8、放電電阻:330Ω±10%(標準配置;特殊要求可定製)
9、放電電極:圓錐形接觸放電電極及球形氣隙放電電極
10、使用環境:環境溫度:10℃~35℃ 相對濕度:30%~60%
11、電源:單相AC85~265V,50/60Hz
12、重量:約4kg
13、靜電放電測試專用試驗台(ES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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