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GB/T 8332-2008標準規定了UL94燃燒試驗機采用水平燃燒法測定泡沫塑料的燃燒性能。適用於實驗室條件下評定按ISO 845:1985測定的密度小於250kg/m³的泡沫塑料小試樣在小火焰下的水平燃燒性能。 |
氣源要求:
工業級甲烷氣,純度不低於98%,熱值為(37士1)MJ/m³,帶調節器與壓力表以保證氣流均勻。
其他熱值為(37土1)MJ/m³的混合氣源或熱值為(94士2)M]/m³的丙烷氣也能得到相近結果。在有爭議時,應選擇工業級甲烷氣。
試樣要求:
1.所有試樣應從材料有代表性的樣品上切割(片材或蕞終產品)。切割完成後,應注意去除表麵灰塵與顆粒。切割邊緣應平整。
2.標準試樣為(150±1)mm長,(50±1)mm寬。超過13 mm厚的材料應製成(13±1)mm,-邊帶表皮。材料厚度小於或等於13mm的,不必去除表皮,以原厚試驗,蕞低不得小於5mm。如果需試驗帶有膠黏劑的材料,隻能使用一麵帶膠黏劑的試樣。
注:不同厚度.密度、各向異性材料不同取樣方向的試驗結果不能相互比較.
3.為UL94燃燒試驗機試驗準備不少於20塊試樣,其中包括為B.2、B.3所述樣品或遇到A.3情況附加的10個樣品。
4.在距試樣一端25 mm.60 mm和125 mm的整個寬度上各劃一條標線。
5.一麵帶高密度表麵(表皮)的試樣應該麵朝下試驗。一麵帶膠黏劑的試樣應該麵朝上試驗。
一、技術參數
本UL94燃燒試驗機參照UL1581 - 2008之1080節( VW-1燃燒試驗)、1100節(水平試樣 / FT2燃燒試驗)、1060節(垂直燃燒和FT1試驗)、1061節(電纜燃燒試驗)及UL2556-2007第9.1、9.3、9.4、9.5要求設計製作,用於在規定火源直接燃燒下測定電線電纜的不延燃燒性能。
二、產品特點
試驗室由試驗夾具和控製部分組成,試驗室采用工業成型鋁+表麵噴塗鋼板做成,外形美觀大方;控製係統采用大熒幕彩色液晶觸摸屏+PLC控製,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點火、溫度校準功能,溫度和時間數字顯示,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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