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425測試標準對椅子腳輪試驗機的要求如下:
1.圓板,直徑至少為750mm,以20轉/每分鍾的速度旋轉。每60轉改變旋轉方向,暫停五秒鍾,再重新開始轉動;
2.三角移動平台,與圓板保持同一方向轉動,額定速度更快,速度為50轉/每分鍾。三個椅子腳輪總共施加90kg的負荷(包括其零件的重量),每個腳輪平均施力,使得平台與試驗樣本接觸。
3.腳輪裝置,包括三個腳輪,尺寸如下:
腳輪直徑 (50±2)mm
腳輪寬度 (20±2)mm
腳輪胎麵曲率半徑 (130±5)mm
曲柄間距 (32±2)mm
任意兩個腳輪底座之間的距離 (225±5)mm
腳輪的類型應為W型,軟胎麵,符合EN 12529:1998裏的4.2.2和5.4.2.2.要求。腳輪胎麵應由聚氨酯製成,腳輪輪子表麵要光滑,沒有深的刻痕或硬的顆粒。
每次試驗後應檢查腳輪胎麵,必要時對其進行更換。
4.抽吸裝置,吸嘴的高度可調整
5.試樣的底座,由8mm的夾板或6mm的纖維水泥板或8mm的亞克力鏡片組成。
EN 425測試標準對椅子腳輪試驗機的要求,該試驗設備還可滿足:EN 425-2002(R2012) 、BS EN 985、ISO 4918、ISO 10581、ANSI-NALFA-LF-01